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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实施办法
2009-06-25

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具体

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把落实和实施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注册税务师协会后续教育管理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现特制定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继续教育是指利用先进技术,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提供符合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特点的网上远程教育服务体系。

第二条 中税网校是经过教育部审批、中税协认定,具备组织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继续交易活动的教学机构,同时也是开展网上远程继续交易活动和交流的场所。

第三条 接受网上远程教育培训的对象:

1.执行的注册税务师

2.非执业的注册税务师

3.在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继续教育的课程分为:基础知识、最新政策和重要业务三大部分。(每年由中税协下达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具体课程内容)

第五条 报名注册办法:每年31日起至5月底前到协会秘书处报名,并按收费标准交纳培训费用。由协会全额上交中税网校,并向中税网校统一领取学习卡,发放给学员,然后由学员个人登录中税网校注册。

学员在注册过程中要如实填写各项资料,以方便协会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和受理。

第六条 网上培训收费标准

1.经交纳注册税务师会员(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以下同)会费的学员每人200元;

2.尚未缴纳注册税务师会员会费的学员每人400元;

3.在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一般学员)每人100元。

第七条 学习方式。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教育采用分散式学习方法,即学员个人拥有联网计算机,具备上网学习能力,经注册成功,由学员自己安排学习时间完成课程学习。

第八条 学习选课。学员可以根据个人的学科专长、实际工作需要和学习时间,选择适宜课程,作为自己的学习内容。每类学员选课的基本标准是:

1.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包括“重要业务”和“最新政策”两大部分,“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2.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以“最新政策”为主,同时选择部分“重要业务”课程,以“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3.一般学员,相应选择课程以“基础知识”为主,同时选择“最新政策”课程,以“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第九条 教学时间。学员接受网上远程继续教育的时间,由中税网校的系统自动统计。每位学员必须按照中税协《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中关于非脱产继续教育培训的规定学时完成,具体为:

1.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2.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3. 一般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条 考核方式。网上继续教育的考核由中税网校组织,学满学时的学员方可参加考核,(每年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以网上考核为主,学员可以随时进入在线考试系统,答完试卷后,系统自动判卷,并显示成绩。未通过者可进行补考。年龄超过60岁(含60岁)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可自愿参加网上学习,不作为考核对象。

第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年检受理中,应提供中税协《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材料(包括网上考核通过证明等)

若通过中税网校管理后台,发现有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完成培训,应依照中协《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