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首页  >>政务公开>> 计划总结
 
广西区国税局2008年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广西区国税局 编辑: 时间:2008-03-31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自治区政府履行职责的起始之年。同时,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做好今年的国税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新胜利,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今年全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需要,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明确今年全区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对税收工作的要求,牢固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质量、效率、落实工作主线,继续深入开展“三个增强”和“四个狠抓”活动,突出工作的实、新、特、好、快,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管理,抓好税收收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效能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全区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国税系统实际以及事业发展的需要,今年我区国税工作的总体安排是:深化两基建设、建立四大监督保障机制、实现五大目标、推进九项工作、办好五件实事。

深化两基建设:一是深化基础建设。着重是以深化干部的思想观念、学识修养、业务技能、实际能力、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及个人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队伍基础建设,以及以深化依法治税、税收征管、技术手段、纳税服务、行政管理和各项工作制度、标准的完善为主要内容的税收管理基础建设两个方面。二是深化基层建设。着力改善基层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基层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管理基础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工团妇群众组织建设,把基层国税机关建设成为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坚强战斗集体。

建立四大监督保障机制:即从今年起,按照过程跟踪、强化预警、节点控制、及时纠治的要求,建立和落实税收执法监督保障机制、行政管理监督保障机制、领导班子监督保障机制、反腐倡廉监督保障机制等四大监督保障机制。

实现五大目标:即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实现涉税大要案件零发生;征管质量有新的提高,实现收入质量进一步改善;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效能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涉税投诉事件零发生;安全工作达到新要求,实现责任事故零发生。并通过建立和实施“四大监督保障机制”予以保障落实。

推进九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国税工作水平;二是狠抓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提高国税收入的“两个比重”三是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四是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征管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五是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各项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六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七是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国税系统社会形象;八是以完善和落实税务系统惩防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九是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构建和谐国税。

办好五件实事:即从今年起适当增加基层(包括市局和县、区局)在职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人头经费;每年集中一定的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干部的公有住房进行维修;按照各级组织出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建立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重大疾病困难补助基金”;力争用5年的时间,改善地级市城区分局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从今年开始,每年有计划地更新20%的电脑设备。

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三个增强”和“四个狠抓”活动,推进作风效能建设,通过“三个增强”和“四个狠抓”,促进质量、效率、落实工作主线的贯彻落实,突出工作的实、新、特、好、快,确保“五大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三项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机关首长问责制,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追究该机关首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

(二)继续推进税务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外深入推进税收执法权公开,对内稳步推行行政管理权公开。今后,税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稳私外,都要给予公开。以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作为重点落实信息公开、办税公开的有关要求。同时,规范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时限,加强对税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把关、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推动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三)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现有的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和完善保证审批权利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以进一步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切实改变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的做法。

(四)继续坚持纠建并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各级国税机关及一些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工作飘浮推诿拖拉、服务态度粗暴、执法不严以及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等现象,纠正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推销税控器具、乱摊派、乱收费、借钱借物等不正之风,治理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吃拿卡要占报”等问题。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各级国税机关既要主动接受自治区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的监督,也要健全作风效能投诉网络,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网络和机制,切实做到纳税人投诉有门、国税机关办理有效,并且有诉必查、查明必处。继续办好“行风政风热线”,规范扩大政务公开,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税务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滥用税务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五)继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要统筹安排日常工作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真正把作风效能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中,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协调推进,确保作风效能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作风效能建设的扎实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各项工作特别是“五大工作目标”的实际成果检验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