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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 已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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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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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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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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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顾客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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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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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官您好!我是刚接触会计行,不知道税票用完还要回收。我们公司一本发票还没有写过就被老板撕掉了几联顾客联,拿去做其他的了,我开发票时刚好没有看是否联联齐全,刚好我又写错,直接在上面写上作废字样了。后来我重开了一联给顾客。简单的说就是作废的发票不见顾客联了,要得罚款多少?发票金额是350块,急!!!!算是偷税吗?帮帮忙!谢谢!
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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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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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和保管发票,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请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接受税务机关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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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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