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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后
区局机关处级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9〕38号),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2009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对区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并研究决定了处级干部的任免。现将机构改革后区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处级干部任免职情况通知如下:
一、陈明任办公室主任;
胡学龙任办公室副主任;
劳桂贞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二、凌蔚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三、黄家勇任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流转税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廖德瑾任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免去其流转税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刘文献、张俊瀛、黎东任货物和劳务税处副调研员,免去3人流转税管理处副调研员职务。
四、彭健丽任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
黄安、叶德志任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五、甘志民任所得税处处长,免去其所得税管理处处长职务;
黄志东、覃天东任所得税处副处长,免去2人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六、谭定朝任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免去其计划统计处处长职务;
熊莲开任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免去其计划统计处副处长职务;
房胜利任收入规划核算处调研员,免去其计划统计处调研员职务;
周庆银任收入规划核算处副调研员,免去其计划统计处副调研员职务。
七、姜凤春任纳税服务处处长,免去其征收管理处处长职务。
八、龙文权任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梁少民任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何宜桂任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调研员,免去其征收管理处副调研员职务。
九、戴学中任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
唐粟芳任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十、宋德玲任督察内审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财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十一、玉发任人事处处长;
林树孟任人事处副处长。
十二、蓝观生任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友松任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黄庆宁、周河山任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专员;
李萍任巡视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
十三、黎训高任教育处处长;
李慧芳任教育处副处长;
韦秋明任教育处调研员。
十四、黄仕娣任监察室主任;
陶绍兴、李升任监察室副主任。
十五、杨玉琢任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马佳玉、覃永清任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免去2人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十六、谢惠隆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江声学任机关党委办公室调研员。
十七、林树孟兼任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
李学靖任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免去其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倪柱生任离退休干部处调研员,免去其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十八、庞荣胜任稽查局局长;
盛国华、冯绍康、唐颖昭任稽查局副局长;
免去冯绍康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滕纪丰任稽查局副调研员。
十九、陈泓任信息中心主任;
朱焰宇任信息中心副主任,兼任数据处理中心主任。
二十、邵友东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刘永峰、罗晓任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钱耀兵任机关服务中心调研员。
二十一、霍军任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
阚亮华、严秀成任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二十二、赖联邦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流转税管理处处长职务;
阮超连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
二十三、马桂义任中共广西税务学校委员会书记;
韦庆成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校长;
罗祥轩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副校长。
二十四、韦存豪任机关工会主席;
谢汉球任机关工会副主席。
二十五、傅锡娟任广西国税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十六、黄进瑜任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员会书记。
二十七、周化岚任中国税务报社广西记者站站长。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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