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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徐 健任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正处级)。
陈家春任中共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挂任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文建中任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凌国清任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卢开喜任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柳州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陈绍明任柳州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免去其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胡芝明任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贺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何小春任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梧州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覃尚福任北海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北海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农志军任北海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钦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职务。
符 伟任北海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免去其北海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李廷春任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钦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黄 鸿任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长职务。
黄国准任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于 敏任中共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副调研员职务。
王 毅任中共钦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挂任钦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李家永任中共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挂任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潘凤莲任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贵港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黄国良任贵港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免去其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林桂记任玉林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玉林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长职务。
宋建平任中共玉林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段玉森任中共崇左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处级),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钟 火任崇左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黄尚志任崇左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崇左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李德林任崇左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免去其崇左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覃朝阳任来宾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张 兵任来宾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来宾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长职务。
张作强任来宾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免去其来宾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高 健任贺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贺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长职务。
伍 俊任贺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贺州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吴培端任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韦修裕任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蒙宙宁任河池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方大健任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长职务。
黄荣幸任中共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钦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黄志东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覃天东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龙文权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钦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职务。
戴学中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熊莲开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处副处长。
李慧芳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其中共崇左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陶绍兴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贺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李学靖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来宾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职务。
王友松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阮超连任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严秀成任广西税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副处级),免去其玉林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职务。
胡学龙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粟芳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 升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房胜利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处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处副处长职务。
韦秋明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教育处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倪柱生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劳桂贞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俊瀛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副调研员。
李 萍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巡视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处副调研员职务。
傅锡娟任自治区国税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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