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
任命韦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校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王友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罗祥轩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国税任字〔2008〕15号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