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需要,百色市国税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突出税务干部综合能力建设,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把提高税务干部素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着眼“三个注重”,构建“三大体系”,实施“三项举措”,全面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多层次、规范化、高效能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为促进全市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 更新教育观念,强化“三个注重”
在创新教育培训观念中,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人才观,坚持强化“人本”意识,面向国税事业的发展,着眼于时代趋势;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国税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工程来抓,摆在重要位置。
(一)注重观念引领,增强教育培训的主动性。为树立正确的学习心态,促使单位到个人都能够积极、乐观、有远见地投入到学习培训中去,有效地解决“不愿学、不想学”的心理障碍,该局积极灌输“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培训是最好的福利”等一系列教育观、培训观, 使干部职工认识到通过培训可以提升个人政治和经济待遇的素质资本, 使各级领导认识到培训高素质队伍实现的是个人与事业的“双赢”,从而调动领导干部主动组织、积极学习、加快知识积累的积极性,全局形成了“想学习,争培训,比工作,看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现实启发,增强教育培训的紧迫性。思想的火花来自于现实的碰撞。要引导干部更新观念,不能单靠一味的说教,还要加以视觉和感受的冲击。为此,该局鼓励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两年来,组织干部到桂林、南宁、厦门、青岛等区内外先进单位进行学习考察24次,学习考察人员达300余人次,经费补助超过20万元,学习考察内容涉及文化建设、税源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多个方面。通过“走出去学”,带回了先进经验和前沿观点,使干部开拓了视野、看清了差距,增强了自我加压、自我完善的决心和动力。
(三)注重工作实际,增强教育培训的指导性。坚持做到教育培训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把税收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反映到教育培训中,并把教育培训中收获的经验、做法及时灵活地运用到税收工作实践中,实现税收工作与教育培训工作的良性互动。近年来,该局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实际,先后组织了563期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员等内容的全员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广大国税干部的税收理论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创新教育模式,形成“三大体系”
近年来,该局以需求为导向,以效能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形成了多层面、立体化的教育培训新模式。
(一)着眼培训效能,形成干部教育的分层分类体系。针对干部层次、学识水平、岗位技能以及接受知识能力的高低,因材施教,实施分级、分类培训,不断提高各个层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一是对各级班子成员,定期举办执政能力建设研讨、工作思路演讲等活动,着重培训战略思维能力、创新管理能力和组织控制能力;二是对中层领导干部,主要加强综合知识、领导科学、公共关系方面的导向型学习和实践,着重提高换位思考意识、综合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三是对一线管理人员,定期组织税收分析、税源管理专项培训以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案例讲座,着重培养税收专业理论和岗位应用技能。近三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814期,参训40222人次,人均35次,培训次数和人数均超过2005年前6年的总和,培训出勤率也由2004年底的86%提升到目前的98%。
(二)着眼现实需要,形成干部教育的知识更新体系。近几年,该局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紧紧围绕国税改革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在培训内容的选定上,一是注重紧跟区局党组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思路,先后举办了以“三个增强”、“四个狠抓”、“强化税源管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以及“两基建设与国税发展”为主题的学习研讨班,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税收实际,受训的领导干部驾驭税收工作的能力不同程度地有所提高。二是坚持以“灌输式”教育为主,并辅之以讲座交流、案例分析、实践调查等形式,引入网络教育等现代化手段,突出对当代政治、经济、法律、税收领域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如在《行政处罚法》培训中,邀请区局有关处室领导作专场辅导讲座;在综合征管软件应用和税源管理平台培训中,采用网络教学方式,增强了培训效果。
(三)着眼规范引导,形成教育培训的管理体系。近年来,该局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制定下发了《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出台了《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明确的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此外,还出台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三师”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公务员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等7个配套规章制度以及《能手考评办法》、《教育培训定期通报制度》、《教育培训报告制度》等考评制度,明确了教育培训各个环节的责任划分、操作步骤、办结要求和考评办法,增强了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编印了《公务员学习培训手册》,规范教育培训个人档案的管理。目前,教育培训工作从宏观管理到具体办班,从干部的学习、考试、考评到学历的认定等,实行全程规范化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拓宽培训渠道,实施“三项举措”
为满足广大国税干部日益增长的知识需求,该局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为不同知识结构的干部职工开辟了新的学习阵地。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夯实干部教育基础。把学习作为搞好国税工作的第一需要,实现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促进了知识的更新,形成了“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良性循环的学习氛围,促进了国税事业的和谐发展。一是加大教育资金投入。近年来,该局用于干部业务学习、各类培训的经费每年均突破100万元,占系统经费年度支出比例的10%,人均年支出超过1400元,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充分的财力、物力支持。仅2008年一至三季度,全市系统共投入经费192.72万元,人均1691元。二是加强培训平台建设。将市、县(区)局的会议室和办公室改造为设备齐全的培训中心(场所),依托视频会议系统、局域网络等现有资源,完善了网络教育设施,开设多媒体教室、网上教学园地和内部网上报纸等教育场所及平台共计29个,为干部职工提供开放的学习交流空间和良好的学习平台。三是自编培训教材。除按照区局规定购买、翻印《税收管理员操作实务》、《稽查人员练习册》、《每日一题》等教材外,还自行编印《税收分析资料选编》、《纳税评估案例选编》等系列教材,对强化培训基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运用各种载体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了全员培训、岗位练兵、能手竞赛等教育培训活动,寓学习于工作之中,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积极投身于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的活动,使终身学习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借助“请进来、走出去”,提升干部教育水平。近年来,该局一方面邀请扬州税务学院、湖南税专、广西民族学院等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执政能力建设、税收业务知识的授课;另一方面在积极派员参加区局各类培训的基础上,加大与区局培训中心和长沙税务培训中心合作办学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和前沿知识培训。2007年,组织100名干部到长沙税务培训中心举办了税收分析和公文写作两个培训班,今年又与区局培训中心联合开办了三期知识更新培训班,累计培训业务骨干440人。此外,还邀请区局处室、市纪委、市检察院等的领导作专题辅导。2008年,又与广西税务干部学校联合开办了8期在职在岗人员全员脱产培训班,累计培训业务骨干985人,全员培训率达到了92.4%。此外,还邀请区局处室、市纪委、市检察院等的领导作专题辅导。
(三)开辟“培训阵地”,疏通干部教育渠道。近年来,该局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成材,并结合国税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在全系统开辟不同知识结构的学习阵地。一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类型的函授、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截止目前共有659人取得专科学历,353人取得本科学历,专科以上学历人数占在职人数的89.7%;二是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创办了“每周五题”在线学习平台、“百色国税论坛”、“网上税校”、“网上考试”等网络教育形式,为广大国税干部提供网上求学,接受新知识的学习机会;三是开展任职、轮岗及知识更新培训,受训面达90.2%;四是坚持“凡学必考、以考促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员轮考、抽考。自2006年起,持续举办了30期“税收业务岗位大练兵”以及“三员”达标测试等各类考试,参考16542人次,人均达15次,及时巩固了培训效果,培养了干部常态学习的习惯。此外,对参考单位和个人实行排名通报和奖励,三年共为通过各类考试、竞赛获得荣誉的人员发放奖金8.5万元,进一步调动了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